北宋时期,常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登”字,所以不许百姓在谈话时说与“登”同音的字。谁要是触犯了这个忌讳,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都因此遭到了鞭打。

元宵佳节即将到来,按照惯例,州城里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前来观灯。由于出告示的官员害怕触犯忌讳而挨打,就把告示上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告示贴出后,外地来的人纷纷收拾行李,争相离开这是非之地。

当地的老百姓,看了这张告示,气愤万分,忿忿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