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衔分为3等10级,即将官3级(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3级(上尉、中尉、少尉)。排名依次是: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排名依次是: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一种军衔制度。军衔是国家给予军人的一种荣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两次拟议实行军衔制,一次是抗日战争初期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一次是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两党重庆谈判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