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主人

宋代:陈与义

春禽劝我归,主人留我住。
一笑谢主人,我自归无处。
拟借溪边三亩春,结茅依树不依邻。
伐薪政可烦名士,分米何须待故人。

作者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现在属河南)。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