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9月14日,国家科委拟订了促进地方经济振兴的“星火计划”,并确定了“星火计划”的“短平快”项目5条原则以及24个重点方面。拨款方式实行“匹配拨款”制度,原则上采用各方集资的办法。
星火计划是经中国政府批准实施的第一个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计划。中国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1985年5月,国家科委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抓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促进地方经济振兴”的请示,引用了中国的一句谚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因而誉名为“星火计划”,意为科技的星星之火,必将燃遍中国农村大地。1986年初,中国政府批准实施这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