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子京为何被贬

滕子京因“泾州挪用公款案”而被贬的,后查实纯属冤案。

庆历三年(1043年)九月,滕宗谅调京不久,驻扎在泾州的陕西四路马步军都部署、泾略安抚招讨使郑戬告发滕宗谅在泾州滥用官府钱财,监察御史梁坚对其进行弹劾,指控他在泾州费公使钱十六万贯,随即遣中使太常博士燕度前往邠州勘察此事。滕宗谅一时慌乱,怕株连无辜,将账本和抚恤名录等全部烧光,反将罪名坐实。幸得范仲淹及监官欧阳修等都为滕宗谅辩白,极力救之,使得滕宗谅仅官降一级,仍充任天章阁待制,贬为凤翔府(今陕西省宝鸡市境)知府,后又贬为虢州(今河南省灵宝市境)知州。

御史中丞王拱辰上奏,以为滕“盗用公使钱止削一官,所坐太轻”,甚至向皇帝宣称,如果不依法办理,一定辞职,本来要轻判的皇帝于是庆历四年春,将滕宗谅贬到岳州巴陵郡(今湖南岳阳一带)。滕子京在岳州三年时间,向民间债主们宣告,只要付一笔钱,由政府向欠钱不还者追债,债主们纷纷委托,政府于是赚到了一万缗,用于重修岳阳楼。滕宗谅写《与范经略求记书》给范仲淹,请他作记,随信附送《洞庭秋晚图》,范仲淹即应邀执笔写下了名闻遐迩、广为后世传诵的《岳阳楼记》一文。

庆历七年(1047年)初调任苏州,三个月后病逝于苏州任所,享年五十七。葬于苏州,后其子孙迁葬于青阳县城南金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