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9月26日中国政府和英国政府在北京草签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国将在1997年7月1日收回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为了保持香港的稳定和繁荣,中国政府决定在收回香港以后维持香港的现行社会制度、经济制度、生活方式50年不变;在香港设立直辖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别行政区,由香港当地人治理,享有高度的自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