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十五年发生了什么

元和十五年,唐宪宗李纯被宦官陈弘志与王守澄于中和殿暗杀唐宪宗,于元和十五年(820年)崩于大明宫中和殿,享年四十三岁。

唐宪宗晚年,迷信方士求长生,服金丹,因躁怒,宦官往往获罪被杀,人人自危。宦官吐突承璀想立澧王李恽为太子,太子李宥、郭贵妃随后知晓。正月廿七晚,陈弘志与王守澄于中和殿暗杀唐宪宗,对外宣称立暴崩。联络梁守谦、韦元素等拥立定太子李宥继位,是为唐穆宗。陈弘志随后杀死吐突承璀及澧王。太和九年(835年)九月廿一癸亥,唐文宗令内养齐抱真在青泥驿暗杀前襄州监军陈弘志。

唐宪宗李纯(778年3月17日—820年2月14日),本名李淳,陇西成纪(今甘肃省秦安县)人。唐朝第十二位皇帝(805-820年在位),唐德宗李适孙子、唐顺宗李诵长子。贞元四年(788年),册封广陵郡王。贞元二十一年(805年),立为太子,改名李纯,监国理政。同年八月,为宦官俱文珍等拥立。

唐宪宗是唐朝中后期一位锐意进取、颇有作为、颇具特色的皇帝。他知人善任,虚怀纳谏,卓有成效地实行政治经济改革,不失时机地开展平藩斗争,终于再创一统局面,史称“元和中兴”。